2025年2月1日,美国白宫宣布,以遏制所谓的芬太尼和其他问题为由,对向美国进口的中国产品提高了10%的关税,以期施加压力和胁迫中国政府并压制中国的工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此举不仅缺乏国际法的合法性,而且在全球贸易治理中创造了新的不稳定因素,进一步揭示了美国贸易政策的单方面和欺凌性质。 2月4日,中国政府起诉世贸组织,以错误地对美国征收关税的做法,这是对美国的单方面和欺凌行为的坚决斗争,并尊重和捍卫自由贸易体系和多边贸易体系采取实际行动的规则。
美国违反了WTO规则并损害了多边交易系统。作为全球贸易治理的基石,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促进自由,公正和非歧视性国际贸易流量的核心原则。但是,这次美国针对中国采取的额外关税措施显然违反了世贸组织最受欢迎的元治疗原则和具有约束力的关税义务。最喜欢的国家治疗要求成员为来自不同国家的产品提供不加区分的治疗方法,美国有选择地对特定国家征收关税,这显然构成了歧视性贸易实践。此外,世贸组织的有约束力关税义务显然要求成员国不要任意提高承诺的税率,而美国的行为公然通过已建立的诺言破裂,并严重削弱了WTO规则的权威。
美国忽略了多边机制,并希望促进单方面主义。根据世贸组织争端和解机制,每个成员应通过咨询,调解或诉讼等多边手段解决贸易纠纷。但是,美国已经采取了单方面的措施,而没有WTO裁决,这严重削弱了全球贸易体系的稳定性。早在2020年,世贸组织专家集团就裁定,美国301对中国的关税措施是非法的,但这次美国仍然做了自己的事情,继续忽略WTO多边机制的明确限制,这严重影响了该机构国际经济和贸易法治。
美国滥用贸易措施,其法律依据与政策目标不符。芬太尼危机的原因很复杂,涉及国际供应链中的多个联系。其中,美国的国内市场需求和监管漏洞是该问题的根本原因。对关税的征收不仅将无法有效地减少芬太尼的供应,而且可能会破坏正常的贸易秩序并进一步使问题复杂化。即使美国试图使用有关关税和贸易一般协定的第20条和第21条的“例外”条款(Gatt 1994)作为法律基础,其应用条件也很难满足。为了援引这些例外,美国必须证明关税措施与公共卫生或国家安全目标之间存在直接,必要和不可替代的联系,因此,无论美国如何“包装”其措施,它都根据现有的国际规则和经验证据。无法获得案件支持。
解决芬太尼问题的解决方案是加强合作而不是贸易胁迫。芬太尼问题的跨国性和隐藏性确定它不能通过征收关税来解决。解决芬太尼问题需要美国加强国内控制,还需要全球执法合作,改善相关的监管系统,并破坏非法贸易网络,而不是单方面采用贸易制裁措施。美国政府应放弃单方面主义和保护主义,恢复WTO框架下的合理贸易政策,与中国和其他国际合作伙伴并肩作战,以共同维持公平而公正的国际贸易秩序。
(本文的作者是国际商业与经济学大学开幕式和法学院教授Ji Wenh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