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了109.2亿元人民币的贷款纠纷,东方集团(600811.SH)丢失了第二个实例。
2月8日晚上,东方集团宣布,它在IT和中国商人银行公司有限公司之间的贷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最终审判(以下简称“中国商人银行” ”),涉及的金额达到10.92亿元,利息,诉讼费用等。
在同一天,东方集团还宣布,由于涉嫌非法和不规则的信息披露,该公司有严重违反被迫推迟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多种压力(例如债务纠纷,案件提交和冻结)的组合组合,而2024年的年度报告绩效预测继续遭受损失,东方集团正面临多个危机。
贷款纠纷的最终审判完成了10.92亿
2月8日,东方集团(600811)发布了一份公告,指出该公司与中国商人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纠纷案件由海伦吉安吉·高等法院的第二案判决维持了最初的判决,并拒绝了其上诉,并拒绝了其上诉。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判决是最终结果,这意味着东方集团需要根据第一定位判决来偿还109.2亿元人民币的中国商人银行哈尔滨分支机构和罚款权益,以及Minsheng Bank的股份可以面对处置。
该纠纷的来源可以追溯到2022年12月。当时,东方集团和中国商人哈尔滨分支机构签署了第一份“信贷协议”,该协议获得了13亿元人民币的信用额度,该信用额度由控制权共同保证。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和附件的承诺担保。 2024年1月,双方签署了一项新协议,同意将信用额度降低到12亿元人民币,并将原始的未付债务转移到新协议中。此外,东方集团将其不受限制的传播股份作为承诺。但是,随着东方集团于2024年7月15日进入重组前的过程,中国商人银行于同一年9月提起诉讼,要求提前收回所有贷款的本金和利益,涉及最多的金额10092亿元人民币。
从那时起,东方集团于2024年11月13日对该案件进行了第一定期判决。根据Harbin中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定期判决,东方集团必须偿还109.2亿元人民币的本金和年度利率。十天内4.95%(从2024年9月21日计算);如果无法支付还款,中国商人银行哈尔滨分支机构有权从折扣或拍卖或出售东方集团承诺的3.127亿股股票中获得收益;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应对5.09亿元的本金和相应利益承担联合责任。同一天,公告透露,东方集团已对判决提出上诉,但这次,海伦吉安省高等法院在第二案中维持了原始判决。
关于相关诉讼和仲裁对公司的影响,当时的东方集团在公告中说:“该公司由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5日裁定,以启动重组前。该公司是重组的,整个时期都不能单独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东方集团最近面临着一系列其他诉讼和仲裁案件。截至1月21日起,有关诉讼的最新公告表明,截至披露日期,该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新诉讼中涉及17.5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新审核资产的10.50%。这些案件涉及多个金融机构和合作伙伴,这些案件主要是贷款合同纠纷。
面对多个危机
尽管东方集团目前表示其主要业务运营是“正常的”,但诸如债务纠纷,案件备案和资金冻结等多种压力是叠加的,并与2024年年度报告绩效预测中的连续损失相结合,Oriental Group面临多重风险。
2月8日,东方集团还发布了有关案件申请调查和风险警告进度的公告。该公司在宣布的消息中指出,2024年6月,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对涉嫌违反信息披露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如果发现它造成了主要的非法提议。在这种情况下,股票可能会面临强迫的推荐。
此外,该公告还透露,尽管该公司在早期阶段促进了纠正前,根据“有效试验上市公司破产重组案件的工作会议记录”,由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共同发布证券监管委员会于2024年底(以下称为“重组会议记录”),该公司在自我调查后发现,它正面临案件调查以及强迫脱颖而出的重大违规行为的风险,这与该行为一致在“重组会议记录”中“没有上市公司重组的价值”的情况,因此该公司面临“没有重新组织的情况”的情况。 。
另一个风险来自金融子公司的流动性风险。 2024年6月,东方集团表示,其子公司的16.4亿元押金仅限于从东方集团的金融公司退出。尽管控股股东承诺在3-6个月内解决风险,但截至本公告之日起尚未实现。该公司表示,它“继续敦促”股东履行其承诺。
此外,公司的业绩继续承受压力。 2024年1月18日发布的2024年绩效预测显示,该公司预计其净利润归因于股东在2024年损失8亿至12亿元,并且将连续第四年遭受损失,累计损失超过超过50亿元人民币。
此前,从2021年到2023年,该公司的收入为137.29亿元,112.65亿元人民币和608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63%,17.95%和46.01%;在同一时期,净利润分别为17.19亿元人民币和9.96亿元人民币。 15.5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14.81%,增长42.08%和5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