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父亲去世后十年回收了“微信帐户”的帖子在互联网上引起了广泛的共鸣。中国网民在社交平台上说,她的父亲去世了将近十年,她一直在检查聊天记录和朋友圈子,而错过了亲戚。但是最近,她发现父亲的微信账户突然消失了,唯一的痕迹是一群朋友的评论,她父亲的笔记也换回了原来的昵称。尽管微信客户服务试图协助检索,但有人告诉该帐户后,该帐户被系统回收了。值得注意的是,官方微信规则明确规定,如果该帐户有余额,则不会被回收。
该细节揭示了一个深刻的困惑:当用户帐户是具有经济价值的数字资产时,它的生存权很容易被认可;当它仅带有情感价值时,系统可能会被系统删除。此事件将数字时代的核心问题推向了最前沿:用户在社交媒体,游戏,云存储和其他平台上创建的个人数字资产,例如文本,图像,虚拟货币和社交关系,即个人创建或创建或在数字平台上拥有。具有经济或个人属性的数据收集的所有权属于何处?当用户死亡时,应该如何处理这些资产?数字时代的“消失”和所有权难题导致经济和情感价值被分开。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探讨用户帐户所有权的法律困境及其在数字时代的缓解。
用户帐户作为数字资产面临的困境
首先,关于用户帐户所有权的法律规定相对含糊。作为个人数字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根据《民法典》第127条,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受到法律的保护,但由于现有的法律法规,但并未详细规定财产的保护,导致对相关权利所有权的法律定义仍然被模糊。具体而言,该帐户本身属于平台,用户获得根据协议使用的权利并享有独家控制权,但是该权利受协议和法律规定的限制。同时,平台及其服务提供商,基本通信设施提供商等是基于技术的。因素有权管理帐户。帐户内容主要属于内容生产者。但是,作为存储提供商,该平台在权利共享方面存在问题,涉及“用户 +平台 +用户”的三重授权原则。此外,注册时用户通常处于较弱的位置,而用户在平台上创建和累积的数字资产具有个人属性,但是平台通过协议和其他方式在注册用户经常倾向于保护该帐户的帐户所有权经常倾向于保护该帐户。平台的兴趣。因此,无论是帐户还是内容属性,法律定义的歧义都导致用户面临保护其权利的困难。
“我父亲去世十年后,“微信帐户被回收”的事件不是一个孤立的案件。在数字时代,用户帐户被回收是常见的。当用户的帐户被回收时,这意味着用户不仅失去对帐户的直接控制,而且还可能面临该帐户中数字资产将被永久删除或无法有效恢复的风险。这些数字资产可能包括个人信息,社会关系,创造性内容甚至经济价值,并且对用户来说是不可估量的。因此,此类事件通常会引发用户和平台之间的激烈法律纠纷。
用户组通常坚持认为,其携带的帐户和数字资产本质上应属于用户的个人所有权,并且该平台无需未经用户的明确同意即可恢复帐户。他们认为该平台的行动侵犯了用户财产权,隐私权和个人数据保护权的基本权利。
相应地,该平台根据用户协议,服务条款或相关法律和法规辩护,声称该帐户的检索是出于合法目的,例如维护系统安全,符合法律法规或资源管理的需求。该平台可能会争辩说,当用户长时间不活动,违反协议或在帐户中有安全风险时,检索帐户是一项合理且法律的行为。但是,这一法律纠纷不仅深刻影响了对用户合法权利和利益的保护,而且对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它揭示了当前法律和法规在数字资产的所有权,用户权利和利益的所有权以及平台责任的定义方面的缺点。
其次,数字资产的经济价值与个人价值之间存在重大冲突。数字资产不仅包含经济价值,而且具有深厚的情感价值。具有经济属性和个人属性的用户帐户的双重特征在数字时代尤为突出。中国人的行为模式受到“合理”取向的深厚影响,即在互动中,社会规范,两党之间的关系,过去的经验,未来的期望和个人情况,恢复或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这种“合理的”权衡在传统的争议解决中占据了中心地位。但是,现代法律的“法律原则”侧重于正式理性,强调特定事实与法律逻辑的结合。因此,在法律实践中,“情感”行为模式和“司法”司法过程经常发生冲突,这在中国法律现代化过程中已成为困境。
对于用户而言,数字资产(例如聊天记录和帐户中的朋友圈子)是情感记忆的重要载体。但是现实是,当数字资产反映经济价值时,其生存权更可能得到认可。当他们只具有情感价值时,他们可能会面临被系统删除的风险。这种冲突不仅暴露了平台对用户权利的冷漠,而且还反映了法律在数字时代保护情绪价值方面的缺点。因此,如何通过法律平衡数字资产的经济和情感价值已成为一个紧迫的问题。
根据用户帐户的双重属性来挽救困境
数字时代用户帐户所有权的法律困境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为了减轻这一难题,我们需要从法律定义,法律规范,情感价值保护,行业自律和平台责任实施开始。通过澄清用户帐户所有权的法律定义,改善用户帐户回收的法律规范,加强对数字资产情绪价值的法律保护以及促进行业自律和平台责任实施,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用户并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首先,完善用户帐户所有权的分析方法和规则。随着社交工具功能的多元化,其帐户所有权的定义变得越来越复杂,澄清帐户中涉及的利益是准确定义的先决条件。社交网络帐户携带的财产福利可以分为三类:一个是通过社交工具购买真实商品所涉及的付款功能福利;第二个是在社交工具中购买虚拟物品的虚拟货币福利;第三个不是指导相关的货币功能,而是通过交易可以获得的潜在财产收益。从与帐户有关的个人利益的角度来看,它涉及多个维度,例如个人尊严,声誉和隐私。
鉴于上述利益的复杂叠加,一方面,建议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清楚地确定用户帐户及其数字资产的所有权。当前的司法实践已对内容的属性属性和个人属性提供了一定的支持,并且也达成了一定的共识,即理论上,个人属性的内容应受到优先级优先于属性内容的保护。在处理规则方面,用户应确认个人属性内容的独家享受,同时属于财产内容,这是一种可以探索以建立包容性共享机制的共享机制。另一方面,为了防止平台使用不公平的条款侵犯用户权利和利益,有必要加强对用户协议等合同条款的监督和审查,并为用户帐户建立注册和申请系统和数字资产,以提高用户权利和利益的保护水平。发生争议时,向用户提供强有力的法律证据支持。
第二个是改善用户帐户回收的规则。为了应对用户帐户回收造成的法律纠纷,建议尽快改善用户帐户回收的相关法律规范。该平台不仅应该根据用户帐户回收来阐明平台的权利和义务,并防止平台滥用回收权以损害用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同时,它还应该改善用户帐户回收利用的反对,上诉和反馈机制,使用户能够在回收帐户之前提出异议或上诉。并有效行使保护用户的上诉权。同时,加强对平台恢复帐户的监督和处罚,以确保平台在检索帐户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法规要求。
第三个是加强对数字资产情感价值的法律保护。为了加强对数字资产的情感价值的法律保护,应将其包括在法律保护范围中。一方面,应在立法中阐明数字资产情感价值的法律地位和保护原则;另一方面,应确定数字资产情绪价值的评估机制和补偿系统,以便在侵权时为用户提供合理的补偿。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加强对平台侵犯用户数字资产的情感价值的打击,并增加平台的非法成本。
第四,促进行业自律和平台责任的实施。就行业自律而言,应建立行业自律组织或联盟,制定行业标准和规格,并应引导平台来加强用户权利保护;就平台责任而言,应加强平台的监督和评估,并应促进平台以实施用户权利保护职责。鼓励用户积极参与平台治理和监督工作,并通过用户,平台,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的参与形成多元化的治理模式。
(Chen Bing是南卡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的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兼博士主管,数字经济交叉分层科学中心的研究人员; Fu Xiaoou是竞争法律研究的研究助理南卡大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