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时代,作为生产的重要因素,公共数据资源变得越来越突出。有效利用公共数据资源不仅可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而且还为优化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完善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但是,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不能与科学和合理的定价机制分开。作为授权运营公共数据资源的核心链接,定价机制与数据供应,需求和市场交易的平衡直接相关,从而影响数据资源的分配效率和公平性。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州数据管理局最近公开发布了“公共数据资源的注册和管理的临时措施”,有关实施公共数据资源授权操作(审判)的规范(试用)和“建立有关建立的通知”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的机制(以下称为“通知)等,该通知专门阐述了授权的公共数据资源定价的基本原理和框架操作,为开发和利用公共数据资源提供重要的政策支持和操作指南,并促进各种数据资源的集成和应用。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操作的公平合理定价的必要性
公共数据资源是公共的,非排他性的且不竞争的,这使得它们与传统生产因素有很大不同。公共数据资源的定价机制需要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之间的平衡。公平合理的定价机制可以确保合理地使用公共数据资源,并避免因过度或低价引起的资源浪费或市场故障。
从有效的市场经济运营的角度来看,价格是资源分配的核心信号。公平合理的定价机制可以指导公共数据资源到最需要的地方,并实现有效的资源分配。如果定价太高,它可能会抑制市场对数据的需求,从而导致闲置和浪费数据资源;如果定价太低,则可能无法弥补数据生成和操作的成本,从而影响公共机构提供数据的热情。公共数据资源的授权操作通常涉及多个利益相关者,包括公共机构,数据运营公司,数据用户和公众。公平合理的定价机制可以在这些利益相关者之间实现利益的有效平衡。
从市场经济合法化的角度来看,公平合理的定价机制是实施相关法律和法规的重要保证。作为公共资源,其利用应遵守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原则。公平而合理的定价机制可以确保使用公共数据资源不会加剧社会上富人与穷人之间的差距,但会使更广泛的社会群体受益。例如,通过合理的定价,可以向中小型企业和企业家提供更多数据资源,促进创新和企业家活动的发展,并促进多样化的经济发展。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操作的公平合理定价的重点
首先,清楚地确定价格范围和管理权限。公共数据资源授权操作的定价范围和管理权需要明确分配。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国家数据管理局发出的相关通知,公共数据资源的授权操作的定价分为两类:一个是用于公共治理和公共福利企业的数据产品和服务,这是原则上免费提供;另一个用于工业发展,行业开发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可以收取公共数据运营费用并实施政府指导价格管理。这种分类管理方法有助于平衡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并确保定价机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第二个是标准化定价程序。定价程序的标准化是确保公平合理定价的基础。定价过程要求开发和改革部与数据管理部门一起确定操作机构的最大允许收入,并为该范围内的各种产品和服务制定上限收费标准。运营组织必须根据特定的应用程序方案和成本投资确定最终充电标准,而无需超过上限充电标准。这种分层的管理定价程序可以有效地避免定价的任意和不透明性。
第三是建立常规评估和调整系统。公共数据资源的定价不应是静态的,而应根据市场变化和运营条件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根据政策要求,发展和改革部门和数据管理部门需要对运营机构的收入进行定期评估,并且原则上的评估周期不得超过3年。如果实际收入超过最大允许收入,则超额收入将从下一个周期中的最大允许收入中扣除。这种动态调整机制可以确保定价符合市场环境,并确保运营组织的合理回报。
第四,加强指导和监督。为了确保定价机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相关部门需要指导运营机构建立和改善内部价格管理系统,并分别计算并准确记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运营成本和收入。促进运营机构以宣传数据产品和服务项目列表以及向公众提供相关的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以及透明的管理方法可以有效防止价格欺诈和不公平的竞争。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操作的公平合理定价的困难
首先,定价标准需要统一。公共数据资源的定价标准需要在不同地区和行业中统一。但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数据资源end赋和各个地方的市场需求,制定统一的定价标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例如,一些经济发展的地区对公共数据的需求可能更强大,数据资源的产生和运营成本也相对较高。
其次,成本会计相对复杂。公共数据资源的一代,存储,处理和运营涉及各种成本投资,包括数据收集,数据治理,计算电源支持,存储资源和人力资源。准确地计算这些成本是制定合理定价的基础,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成本会计的复杂性可能导致定价不准确。例如,数据采集和处理可能涉及各种技术手段和平台,并且成本难以准确计算。数据安全保护和隐私保护措施也将增加运营成本,这需要在定价中反映。
第三,利益的分布很难平衡。公共数据资源的授权操作涉及多个利益相关者,包括公共机构,运营企业,数据用户和公众。如何在这些主题之间达到利益平衡是一个重要的困难。一方面,公共机构需要通过定价来弥补其在数据生成和运营中的成本投资;另一方面,运营公司需要获得合理的利润率来维持运营和开发。同时,需要保护数据用户和公众的利益,以避免因定价过高而影响数据的可访问性和可用性。
第四,市场机制尚未得到改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公共数据资源的利用需要完整的市场机制作为支持。但是,当前的数据因素市场仍处于开发的早期阶段,不完美的市场机制可能导致定价失败。例如,数据交易市场中的供求关系尚未完全形成,数据产品的价值评估缺乏统一的标准,这使得定价缺乏有效的市场信号。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定价的可行性计划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操作的公平合理定价是实现数据因素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在政策层面上,有必要进一步改善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政策系统,清楚地确定定价机制的特定要求和实施细节,并通过顶级设计,应促进各种位置以实现定价标准,成本会计和利润分配中的统一和标准化。在技术层面上,有必要使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来提高公共数据资源的处理效率和成本会计的准确性,并通过技术创新,降低运营成本和降低数据安全保护机制优化为合理定价提供技术支持。在监管层面上,有必要加强对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市场监督,以防止垄断和不公平的竞争。通过建立公平和透明的市场规则来促进数据元素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建立一个综合的三维链,包括“政策技术 - 统治”,促进公共机构,运营企业,数据用户和公众之间的多方合作,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并最大化。它的价值,保护各方的利益并促进公共数据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Chen Bing是南卡大学竞争法律研究中心的主任,也是法学院副校长; Fu Xiaoou是南卡大学竞争法律研究中心的研究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