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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银行不参与江苏农商联合重组,市场关注其未来在江苏农信系统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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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师熊大 本文作者

2025-1-17 阅读 157 约 13分钟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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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江苏农商联合银行获批设立,省联改对江苏农村信用体系内6家A股上市银行和1家新三板上市银行的影响也进一步受到关注。 (详情请见报道《省社联改革新年第一单,4万亿级江苏农商联合银行来了》)

近日,针对投资者提问“贵行是否会参与江苏农商行联合重组?”,紫金银行(601860.SH)在“上海e互动”投资者互动平台回应:“我行不会参与”详情见《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成立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这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关于紫金银行将脱离江苏省联社系统的猜测开始增多。 1月16日,第一财经从多渠道获悉,紫金银行将继续留在江苏农村信用体系内。紫金银行投资者热线工作人员表示,一切以公告为准,并强调,由于大家理解不同,市场可能对上述回复中的“不参与”存在一些误解,预计近期会有一些回复。

上市银行怎么说?

《关于设立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紫金银行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及的《公告》于2024年9月10日发布。其中提到,江苏省工商联于2024年9月9日召开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了《 《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等相关议案,决定在合作联合银行(暂定名)基础上组建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设立江苏农村商业银行筹备工作组。

在《公告》中,江苏省工商联提到了六项重要事项,其中包括按照社员大会通过的《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社员股资金处置方案》处置社员股。不过,并未透露改革的进一步细节。

上述紫金银行工作人员表示,紫金银行作为下属银行,在省会具体改革方案敲定并公布之前,无法做出详细公告。该方案确定并通报银行后,如对银行产生重大影响,将按照监管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第一财经还致电了另外五家持有江苏省联社股份的A股上市银行。其中,无锡银行、苏农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尚未收到相关通知(整改)。目前掌握的信息仅为监管部门批准设立江苏农商联合银行的公开信息。要知道如何配合改革,是否会公布。后续视具体情况是否符合信息披露相关要求而定;截至发稿,张家港银行、江阴银行电话尚未接通。

同时,记者向常熟银行发送采访邮件,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江苏省联社是全国第一家省级联社。年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披露了江苏农商联合银行的批复文件,标志着这家4万亿的省联印机再次迎来23年。改革。从资产总额来看,江苏省协会目前的资产规模仅次于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和重组后的广东省协会。

考虑到全省农村商业银行体系的特点,业内普遍预计,江苏省合作社改革将采取与浙江类似的模式,即“下层参与、上层参与”股权关系方面仍维持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因此,系统不会有大的变化。成员银行的影响相对较小。

回顾2022年作为全国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第一单”的浙江农商银行挂牌前后,省农商行内A股上市银行瑞丰银行(601528.SH)系统,没有单独公告。从股权结构看,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成立后,瑞丰银行作为系统成员行,继续持有1.99%的股份不变。

多位江苏上市农商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上市银行尚未收到相关合作改革的通知,也不了解具体的改革方案,因此无法确定改革的实际影响,从而无法判断是否需要相应的公告。若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息披露标准,将另行公告。

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23年8月末,江苏省60家农村商业银行(其中7家上市农村商业银行)各持有省联社1.67%的股份。

如何确定公告披露标准

在“一省一策”的原则下,不同的改革模式对体制内农村商业银行的影响不同。

此前,海南省合作社改革采取的是设立统一法人的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的模式。即海南省合作社将与其辖下的19家农村信用银行联合组建新的海南农村商业银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商业银行成立后,将取消上述20家机构的法人资格,这20家机构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人员等将由海南农村商业银行接管商业银行。

当时,作为上述20家银行之一,新三板挂牌的琼中农信社在收到海南省联社改革通知后发布了相关公告。此后,为配合改革,申请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详情见报告《海南拟设立省级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体系改革加速,各地区模式有何差异?》)

招商联首席研究员、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省联改对系统内的上市银行和非上市银行都会产生影响,但影响较大或较大小的。对于上市银行而言,是否需要公告最终取决于影响程度和具体监管要求。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及参股/控股子公司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证券及投资者尚未获知的,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并说明事件的起因、现状及可能的影响。

此外,涉及上市公司的收购、合并、分立、发行股份、回购股份等行为导致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披露权益变动。媒体出现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消息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向有关当事人了解真实情况,必要时进行书面询问。相关当事人应当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北京官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溥杰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仅从股权关系的变化来看,参考浙江省协的改革模式,假设股权“下层参与、上层参与”模式继续维持,考虑到上市银行对省级农商行的影响力投资比例较低且不符合上述披露标准,持股对象名称变更不强制披露。但如果由“下级上调”改为“上级下级”导致上市银行资本结构发生变化,则需要进行信息披露。

王溥杰强调,对于相关事件是否会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要关注外部影响,主要是是否造成二级市场股价异常波动。对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参考历史案例;另一方面,我们要关注内部影响,包括管理的变化、商业模式的变化、范围、地点的变化以及需要遵循的制度和法规的变化。

“独立”的优点和缺点是什么?

省级合作社,即省级联合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信用社经营权多轮改革的产物。它们是由基层农村信用社(现还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自下而上组建的。主要作为省政府管辖的农村信用社的职能部门,承担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等职能,为促进农村信用社健康运行、完善治理结构、提供技术支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支持并化解现有不良资产。但自下而上的股权、自上而下的管理等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矛盾突出,内部管理混乱,偏离支农主线,违规风险日益凸显。

在此期间,有关部门不断探索和深化省会改革,包括推进股权改革、规范公司治理等。 2021年,各省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提高省级合作社服务农村信用体系的能力列为重要发展方向,并相继通报了新一轮改革方案。

目前,江苏省等8个省份按照“一省一策”的原则实施了新一轮改革方案。多数银行选择组建农商银行,保留两级法人资格,少数则选择统一法人资格。省级农村商业银行模式。

紫金银行回应“不参与”省联社改革后,有媒体在报道中援引市场分析人士的话说,提到了发展战略、管理体制和决策机制、股东权利、市场地位等四点考虑。

具体来说,第一,作为上市银行,紫金银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战略发展模式。其参与重组可能会受到联合银行整体战略的限制,不利于其基于自身优势和市场需求的独立发展战略和独立扩张。业务领域、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等

其次,不参与重组可以保持紫金银行现有经营管理体系和决策机制的独立性,避免因融入新的联营银行体系而造成管理流程、决策程序等的调整和变化。减少内部沟通和协调成本。和潜在的管理冲突,提高运营效率和决策灵活性。

第三,紫金银行的股东可能更倾向于维持银行的独立经营,以保护自身股权价值和投资收益。参与重组可能会导致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影响现有股东的权益。

第四,紫金银行在当地市场已具备一定的客户基础、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在不参与重组的情况下,能够更好地聚焦自身市场定位和客户需求,根据当地市场的竞争状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完善市场。竞争力。

董希淼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一些农商行,特别是个别省会城市的农商行,确实在考虑脱离省联或者新成立的农商联合银行,但最终能否成功,还取决于银行数量。因素。在他看来,规模5000亿元以下的农村商业银行不适合“独立”。

他举了四川成都农商银行独立于四川农商行、陕西沁农农商银行独立于陕西农信社、广州农商银行也独立于广东农信社等例子。大多数计划中的单独城市的农村商业银行也独立于省联。但他强调,这些案件的“独立性”是在新一轮农村信用机构改革之前形成的。改革后,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与省级合作社的关系有很大不同。稀有的。

“资产未达到一定规模的农商行如果想‘单打独斗’,需要地方政府和银行股东一定的‘勇气’和支持。”他认为,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前提下,坚持因地制宜。 “一省一策”等推动农村信用机构改革和降低风险的原则符合监管指导和实际需要,但对于大多数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来说,存在以下问题:不需要独立于省级机构(平台),也很难具备这样的能力。建议大多数农村商业银行面临合并,要合理发挥农村信用体系“小法人、大平台”的制度效益,新省级机构还必须提高协调和服务能力。

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上述六家A股上市农商行资产规模为1866亿元至3627亿元,总规模约1.5万亿元,占比约1/3江苏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截至2024年上半年末,如皋银行在新三板系统挂牌资产总额约为77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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