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监管评级措施都在这里了,不同的保险公司会有不同的标签。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监管、持续监管”。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分级分类监管。完善保险机构监管评级制度,加强评级结果应用”。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评级办法》是在广泛征求和采纳监管系统、保险公司等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
从适用机构来看,适用《评级办法》的保险公司包括保险集团(控股)公司法人、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以及按照《评级办法》在中国设立的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法律。
“对于当年新成立的保险公司,监管部门可按照办法进行试评级;对于正在进行重组、收购、市场退出等的保险公司,直接评级为S级,不再参与评级在当年的监管评级过程中。”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
《评级办法》规定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因素包括公司治理、偿付能力、负债质量、资产质量(含资产负债匹配)、信息技术、风险管理、经营状况、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在对因素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确定总体风险大小,并得出评级结果,真实反映其风险水平。
每个评级因素由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组成,评级因素权重之和为100%。其中,公司治理、偿债能力权重不低于15%,负债质量、资产质量(含资产负债匹配)、信息技术、风险管理权重不低于10%,经营状况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不低于5%。
上述负责人表示,考虑到不同类型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特征的差异,允许设定差异化的评级因子。对于公司的得分,其综合得分是按照百分制和加权的方法得出的。在监管评级过程中,监管部门根据评分标准对各评级要素的评级指标进行评价,得到单项要素的得分,然后根据不同评级要素的权重进行加权,得到公司的综合得分。
保险公司监管评级结果分为1~5级、S级。 “数字越大,风险就越大。”上述负责人介绍,综合监管评级分数为90分(含)至100分,分为一级,75分(含)至90分,分为二级,60分(含)至75分。分为3级,得分在45分(含)到60分的为四级,得分低于45分的为五级。其中,2级企业又细分为A、B、B三个等级。 C 基于他们的分数;三级和四级公司又分为A、B两个级别。正在进行重组、收购、市场退出等的公司直接划为S级。
根据不同的评级结果,保险公司也将被给予差异化的监管措施。监管部门按照高风险、高强度的原则,根据评级结果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扶优限劣,将评级结果作为采取监管措施、市场准入等的重要依据。 ——日常监管中的现场检查。
例如,评级结果为一级、二级的,可以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并在机构和人员准入、产品研发、业务试点等方面给予支持。若评级结果为3级,将视情况采取增加非现场监督分析频次、要求公司提交风险管理改进计划等措施。若评级结果为4级,可采取限制股东分红、限制增设分支机构、限制经营范围等措施。评级结果为5级的,应当制定并实施风险处置方案,酌情依法安排重组、接管或者退出。若评级结果为S级,则依法加快重组、市场退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