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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银行间市场自律处分情况通报:88家次处分,监管重点转向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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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师熊大 本文作者

2025-1-20 阅读 147 约 10分钟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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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通报2024年银行间市场自律处罚情况。2024年全年,交易商协会对88家机构(人)实施自律处罚,涉及机构47家、责任人41人。对34家机构轻微违法行为实施自律管理措施。

回顾2023年,交易商协会共对52家机构开展调查,对121家机构(人)实施自律制裁,涉及61家机构、60名责任人,对32家违规轻微的机构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从数量上看,2024年自律企业(人)数量同比有所下降。但在债券市场,监管工作重点也围绕市场行为特点发生了相应变化。针对扰乱市场秩序的恶性违法行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加大处罚力度,加强违规线索向监管部门报告。

重点打击操纵价格、利益输送、借贷账户等行为

纵观2024年,在“资产荒+宏观经济修复疲弱+货币宽松”的主逻辑下,10年期国债期货和30年期国债期货分别上涨近6%和17%。在此期间,银行间市场利率债券收益率持续下行突破标志性关口,“债券牛”成为核心关键词。

但随着市场持续波动,交易乱象也明显增多,二级市场的监管动态备受关注。

2024年,在央行指导下,交易商协会将严厉查处债券二级交易违规行为,重点打击操纵价格、利差传导、拆借账户等行为,重点查处一些机构违规交易等严重违法行为。借出债券账户、开展代理持有交易、利息传导等。 ,持续净化二级市场生态。

回想起来,违法机构中最典型的是“大银贷、小银买债”背景下的几家中小银行。 2024年4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宣布对6家中小金融机构开展自律调查,随后点名江苏常熟银行(601128.SH)、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昆山农村商业银行8月,商业银行、苏农银行(603323.SH)。 12月初,四家农村商业银行被通报存在违规行为。

报告指出,上述四家机构对债券交易的内控管理不完善,对交易者过度激励,导致部分交易者交易行为扭曲,通过不断买卖、自买自卖等方式影响债券,并通过频繁的报价和提现来诱导交易。价格方面,有些交易涉及利益的转移。交易商协会表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自律监管规则实施自律处罚,并移送有关部门。 (详情见报道《谨防长期债券利率非理性下降,通报四家农商行违规交易详情》)

加强违法违规线索举报、加大对恶性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也是2024年全国经销商协会自律处罚工作的一大特色。 报道称,今年全国经销商协会金融机构投资者向监管部门举报了多起操纵价格、利益输送、账户借贷等严重影响市场秩序的恶性违法行为以及符合统一执法机制的严重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线索。部分违法行为已受到行政处罚。同时,我们将收到监管部门移送的违法线索,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关注非市场发债:“自筹资金”“代持”“回扣”仍是焦点

一级市场方面,非市场发行是近年来监管的重点,“自筹资金”、“代持”、“手续费回扣”一直是监管的重点。

2024年,交易商协会将密切关注债券一级发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结构性债券发行、回扣债券发行、干扰发行利率等债券发行违规行为。

报告称,交易商协会将严厉查处一二级市场“自筹资金+代理控股”、链条长的“隐性回扣”、以不正当目的竞价扰乱发行等严重违规行为。命令。机构类型涵盖发行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私募基金等。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发行业务的监测监管,加大对承销报价业务的检查力度。此外,还有多家涉嫌非市场发行的机构正在接受调查和起诉。

所谓结构性债券发行,主要是指发行人利用自筹资金直接认购自身发行的债券或通过关联机构、资管产品等间接认购,通过这种“自筹资金”的方式制造假象。债券认可度高,降低票面利率风险和融资难度。

交易商协会此前曾表示,近年来,一些市场主体通过“自筹资金”、“回扣”等各种非市场方式参与债券发行,干扰了市场发行秩序,也造成一些主体不再具备发行债券的能力,债务规模的持续增加将积累信用风险。

第一财经注意到,由于涉及机构类型较多、存在跨市场情况,这些传统的“老问题”也在形式上的“创新”中不断呈现出新的特点。

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前期通报的一批违规案例来看,在非市场发债模式下,各类资管产品成为违规行为的渠道和“掩护”工具。基金公司、期货公司、证券公司、保理公司、商业银行等成为重要的帮助者和受益者。 (详情请见报告《非市场发债严惩,这些案例暴露机构参与自筹资金和费用返还的困境》)

一些银行的理财业务也参与到结构性债券发行过程中,使得此类违规行为更加“隐蔽”。 2024年7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对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开出的罚单罕见提及,该行的主要违规行为之一是“理财资金投资结构性债券业务风险管理”和控制严重违反审慎性《业务规则》。

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前期披露的典型案例来看,在扰乱发行秩序、干扰发行定价方面,资管机构的违规行为主要涉及“自筹资金”和“回扣”。

一是协助发行人“自筹资金”。相关案例显示,为推动债券顺利发行,部分发行人通过相关方出资设立或认购资管产品,并通过发行时认购或发行后收回的方式进行“自筹资金”。上市。于是,资管产品就变成了非法的“自融资”。 “ 渠道。

二是除票面利率外,还向发行人收取“回扣”。据了解,为了实现较低的票面利率,一些发行人会以“返利”或变相“返利”的形式向投资者提供额外补偿。一些私募基金等产品管理人在债券发行前与企业签订收益补充协议,在债券票面利率之外,以“咨询服务费”的名义收取额外​​补贴。为了逃避监管,相关私募基金通过其管理的产品嵌套信托等其他产品,然后经过多个交易环节收回发行时委托认购的债券。

加强各方面监管

2024年,交易商协会还将规范货币经纪业务发展,查处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痕迹等问题,大力推进经纪市场展示和数据治理,提高行业透明度和规范性;同时,关注存续期合规操作,持续加大对募集资金、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报道称,2024年,全国交易商协会因客户身份识别不充分、交易痕迹不规范等问题,对六家货币经纪公司发起调查。通过对存续期间重大事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各类合规事项进行调查,协会对20余家机构披露重大事项信息等违规行为进行了自律处分。定期财务报告、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募集资金混用、挪用等情况。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2024年12月30日,央行发布多项行政处罚公告,展现了对债券市场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公告显示,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湖南溆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塘货币经纪有限公司被罚款、没收共计近7000万元。

第一财经记者查询发现,2024年以来,因债券发行、交易、久期管理等违规行为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实施自律制裁的金融机构还包括湖北银行、浙商银行、上海安方私募基金等。基金、北方信托、国联证券等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表示,下一步,将在人民银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继续严厉惩治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市场平稳运行的违法行为,提高查处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强银行间市场自律管理,切实保障银行间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此前,2024年11月27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宣布《关于设立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秘书处第二自律调查部的议案》已审议通过并经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一年前的2023年11月29日,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协会秘书处设立自律调查部,负责建立健全自律调查部。自律调查相关制度,集中受理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并负责受理案件线索、组织立案评估、开展案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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