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管,新规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等行为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5-1-21 109 0